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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23-05-31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监督函〔2023〕892号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州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委委托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拟订了《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灵芝(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同时,本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联系人:陈松青,联系电话:0591-87629572,电子邮箱:942193221@qq.com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305/t20230526_6176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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