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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量价挂钩”调节机制集体协商结果的公示

2023-05-06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实际情况,我中心与类别是“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就点数法“量价挂钩”调节机制有关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现将集体协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医保分中心提出。

   

   

  附件: “量价挂钩”调节机制协商结果汇总表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 “量价挂钩”调节机制协商结果汇总表.xlsx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04_6221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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