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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医药文化体验馆相关材料的函

2023-04-26 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为全面调查了解各地体验场馆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国家级体验场馆建设标准,推动相关工作,现请提供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场馆范围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支持建设的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已认定的全国、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被列入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不予统计。

  二、材料内容

  填写《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情况统计表》,包括场地面积、日均人流量、硬件设施、工作队伍、经费投入、活动开展等情况,重点突出体验性、服务性、互动性。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各市汇总辖区内《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情况统计表》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局,邮箱:rsy15802983977@163.com。

  附件:《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任姝俞  电话:029-87383876)


原文链接:http://atcm.shaanxi.gov.cn/sy/tzgg/202304/t20230423_2283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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