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服务包分级分类培训、医疗辅助护理(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项目一:服务包分级分类培训
根据制定的服务包开展中医药医养领域专业人才示范培训。推进中医药医养领域专业人才技能示范培训,包括中医药医养适宜技术人员、陪诊人员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动中医药医养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训人数:200人次
(二)培训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三)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
(四)培训内容:相关政策与形势、各类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包和相应的适宜技术、综合素质与心理等
(五)考核要求:培训后安排考核环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项目二:医疗辅助护理(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
为满足健康老人的未病先防、慢病和重症老人的康复、生命末端的老年安宁疗护的需求,培养一支了解中医健康养老护理理论,可为处于不同健康状况和生命时期的老年人群提供相应养老护理的服务队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人数:120人
(二)培训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三)培训课时:不低于52课时
(四)培训内容:基于中医心理学与叙事医学实践的老年人心理照护、老年营养学应用概论、慢病及重症老年人护理概论及实操、安宁疗护概论及实操等。
考核要求:培训后对培训对象开展考核,对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医疗辅助护理(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证书。考核通过率不低于90%。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四)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五)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六)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七)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九)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1.服务包分级分类培训(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医疗辅助护理(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经费: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经费(万元) |
项目一 | 服务包分级分类培训 | 30 |
项目二 | 医疗辅助护理(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 | 37 |
六、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83970056,13521269362
原文链接:http://zyj.beijing.gov.cn/sy/tzgg/202304/t20230420_306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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