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需求内容
委托第三方力量,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相关活动。主要于2023年4月期间,充分结合“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活动。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省级(含)以上主流纸质媒体刊登医保宣传报道至少5期,且累计版幅不少于1.25个整版(例如进行宣传报道5期,每期1/4版,或宣传报道10期,每期1/8版);
2.结合基金监管日常工作,拍摄至少1个医保基金监管短视频,短视频内容可从基金监管政策解读、工作成果展示、案件侦破、执法实录、情景演绎、科普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切入,累计时长不少于3分钟;
3.结合广西少数民族特色,设计至少1个医保基金监管小卫士形象,并以该形象为主体设计至少10张带有广西特色的医保基金监管系列主题海报;
4.结合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搭建线上平台举办1场时间跨度不低于15天的医保知识竞答活动,并向获奖者提供总价值不低于1万元的奖品或奖金;
5.通过日均活跃用户不低于10万人次的新媒体平台,或关注用户数不低于100万人的账号,发布或推送至少10篇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相关推文信息。
6.设计并制作机关单位大门小汽车出入口道闸喷绘4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须盖公章);
(二)关于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项目的活动方案、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请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按照上述材料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3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局基金监管处(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1号楼6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鸿德,联系电话:0771-5727675、13667736833。
监督及投诉:刘艳军,联系电话:0771-5727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tzgg/t16293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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