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3-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我局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全区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中医药局局长会讨论研究通过,现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婉0771-2843215
邮箱:zyyzc@wsjkw.gxzf.gov.cn
附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建设城市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培育项目建设城市名单
序号 | 项目建设城市 |
1 | 柳州市 |
2 | 南宁市 |
3 | 梧州市 |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57111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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