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2022年第三批次贵州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03-01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要求,现对2022年第三批次拟新增为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的44家医疗机构及145家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真实证据,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真实身份的,受理部门将不予以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2日
受理部门电话:0851-85977752
中心纪检部门电话:0851-85976461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 件:2022年拟新增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三批).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xwdt/tzgg/202302/t20230214_7821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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