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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3-03-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新卫监督食品函〔2022〕8 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规范做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监便函〔2022〕48号)要求,我委组建了第二届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特邀专家,自治区有关部门、高校、技术机构的专家组成。专业涉及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委员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公示。评估委员会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风险评估有关制度安排以及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附件:自治区第二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tzgg/202302/c8651146434741eba87f2b758ff6322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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