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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2023-03-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桂卫医发〔2023〕5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平市

  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申请,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我委组织专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1次委主任会审议通过,现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请各医院切实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yzyg/t15813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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