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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2-01 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和我省中医药工作相关安排,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我局决定自2023年起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认定工作。请依据我局《关于规范做好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学校随时申报,择优推荐,及时将推荐表(见附件)及照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通过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后进行认定,后续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附件: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申报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任姝俞  电话:029—87383876)


原文链接:http://atcm.shaanxi.gov.cn/sy/tzgg/202301/t20230116_227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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