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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增补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2023-02-01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增补了纳入试点范围的6个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现印发给你们。相关医保管理规定,参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试点药品支付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93号)文件。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增补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doc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xwdt/tzgg/202301/t20230118_77964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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