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3-01-04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57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以省医疗保障局名义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8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有效予以保留;
二、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有效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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