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2-12-21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确定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2〕4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

  附加协议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门诊特定疾病鉴定类型

  所属区域

  1

  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糖尿病

  津南区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212/t20221213_60560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