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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的行政处罚

2022-12-21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处罚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鲁卫计罚[2022]001号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处罚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0000871841638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强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2月5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2.12.5-2023.12.5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212/t20221219_4195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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