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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2022-10-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记者从梧州市医疗保障部门获悉,2023年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工作已启动,为保障参保人在新一年里能够继续正常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市民群众可以根据具体办理流程及时办理。

  据了解,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市内一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手续的办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初次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已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延续已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参保人此前未选定或医保系统未按参保归属区域分配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初次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定手续,手续完成后即时生效。值得注意的是,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当年不予变更,如需变更可在每年的10至12月办理次年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手续。

  参保人想要变更2023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于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定点变更办理手续完成后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逾期未办理门诊统筹定点变更的,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延续原定点医疗机构作为2023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sxdt/t13223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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