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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2022-10-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情况进行公布,名单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更新。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名单   

  2.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工作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tzgg/202210/t20221018_2150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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