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2022-10-19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现对辽宁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情况进行公布,名单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更新。
原文链接:http://ybj.ln.gov.cn/zxzx/tztg/202210/t20221019_4689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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