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爱卫办关于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2-10-19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做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区通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6日-10月21日)。
一、先进集体(3个)
(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处(自治区爱卫办)
(二)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爱卫办
(三)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一)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疾控中心健教所所长拉巴卓玛
(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卫生健康委规划科科长
(三)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促进中心主任
(四)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爱卫办)工作人员曹玉杰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西藏自治区爱卫办反映,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891-6818730
电子邮箱:xzwsjswghxxc@126.com
西藏自治区爱卫办
2022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jw.xizang.gov.cn/xwzx/tzgg/202210/t20221016_323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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