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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慧津康(天津)医院有限公司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2022-10-12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中慧津康(天津)医院有限公司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慧津康(天津)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分解住院和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68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929.55元。

  二、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7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三、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代谢病防治中心)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7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209/t20220930_5999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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