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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定贺州市人民医院等2家单位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的通知

2022-09-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各高等医学院校,贺州市人民医院、南宁市横州市人民医院:

  为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医学教育教学基地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贺州市人民医院、南宁市横州市人民医院申报评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事项开展现场评审。专家组依据《广西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考核验收指标》进行评审,认为贺州市人民医院、南宁市横州市人民医院符合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标准,现予以确认。

  贺州市人民医院、南宁市横州市人民医院要以确认A级教学医院为契机,不断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完善教学激励机制,稳定教学师资和管理队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以新内涵加强医学生的培养力度。各高等医学院校应加大对所属教学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完善教学医院教学设施配备,加强师资队伍能力建设,促进教学医院的教学能力提升,提高医学生培养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kjjy_49612/t13124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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