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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治疗防护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2022-09-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落实放射治疗安全防护制度,保证放射治疗质量与安全,日前,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我市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放射治疗防护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支队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制订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专职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等内容。
    检查发现,该放射治疗单位依法取得放射治疗项目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均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放射治疗建设项目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了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竣工验收,放射治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了状态和防护检测,放射治疗应急开关安全联锁有效,用于放射治疗质控的专业设备配置齐全。
    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主体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执业,确保广大就医群众放射治疗安全。(崔曙灿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xwzx/gzdt/202209/t20220920_2137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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