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参与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解读
近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贵州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参与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发〔2022〕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本通知的初衷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做好两项法律制度的衔接,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紧扣“能看好病是硬道理”的价值导向,抓好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发掘更多掌握具有“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特点中医药诊疗技术的民间中医(民族医)人才,更好地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工作服务健康贵州建设。
二、哪些人员可以纳入推荐范围?
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资料经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省级未列入现场考核的人员。
三、推荐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推荐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纳入推荐范围内;
2.各级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或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线索的项目传承持有者;
3.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其持有的“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的诊疗技术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4.所申请报考的中医药诊疗技术具有传统医药类非遗的特点。
四、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1.推荐意见书。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2.信息汇总表。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一技之长(非遗传统医药类)人员推荐信息汇总表;
五、推荐材料怎样提交?
推荐意见书和信息汇总表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提交至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原文: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参与全省中医医术 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对象 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参与全省中医医术 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对象 推荐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jdhy/zcjd/202203/t20220301_72806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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