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将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管理的通知

2022-08-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内医保办字〔2022〕120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减轻费用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经专家评审,决定将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4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范围。新增门诊特殊用药保障对象、待遇标准、服务管理等按照《关于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0〕15号)相关规定执行。请各统筹区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将新增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及“双通道”管理,方便群众用药。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新增门诊特殊用药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tzgg/202206/t20220601_20653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