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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

2022-08-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聚焦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纾解民生痛点堵点难点,让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改内容

  详见《自治区医保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总责,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推进。要层层分解各项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标准、要求和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对整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实绩实效。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局绩效办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将第8项作为本局重点整改意见建议,并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标注,由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办公室、局绩效办和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加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灵活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及公告栏等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同时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让广大群众都能看懂、听懂,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表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tzgg/t119307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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