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关于拟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告
2022-08-15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关于拟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
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告
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号)相关规定,现拟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等1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其中医疗机构8家,零售药店2家),并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8月19日18点前)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2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2/8/11/7264143ebe08470794a35a3cb1ef642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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