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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松茸及其制品》的公告

2025-11-12 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省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松茸及其制品》(DBS51/006—2018)于2026年2月1日起废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w.sc.gov.cn/scwsjkw/gggs/2025/11/4/117fd259112449539e04573e3a0500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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