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集《辽宁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意见的公告
2025-11-12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按照各有关单位意见反馈,我局对《辽宁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lnyyfwc@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收,邮政编码:11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ybj.ln.gov.cn/ybj/zxzx/tzgg/202511060902233943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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