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健康资讯

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卫生健康专场

2025-10-31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10月31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卫生健康专场。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延明,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范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广霞,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端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爱萍,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积庆,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介绍“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进展成效,并答记者问。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任延明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非常荣幸在这里向大家介绍青海省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锚定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抓手,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集成,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提升。下面我重点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

  一、高位引领,推动医改攻坚破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工作,将其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由一位省政府领导统一分管“三医”工作,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6部门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改革形成合力。“十四五”以来,全省在医疗卫生领域累计投入资金达441亿元,围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药械监管改革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改革任务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完善体系,优化医疗服务供给。通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对口支援等措施,着力提升省、市州、县、乡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围绕“大病不出省”,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一期)组建运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4所省级医院与中日友好医院等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公立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52.54%,疑难重症诊治水平逐步提升。二是围绕“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医院,全省8个市州实现三级综合医院全覆盖。在海东市、海南州、玉树州布局建设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海西州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国家试点,西宁市组建两个城市医疗集团,全省共组建4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精准实施“组团式”援青、“青南环湖”支医和巡回医疗等帮扶机制。“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临床专科490个、急诊急救“五大中心”262个,县域内多发病、常见病诊疗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围绕“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活动,65.91%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全面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537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全部纳入编制,提升村医队伍素质。建立省垣优质医疗资源向西宁市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机制,西宁市与玉树州建立结对共建长效机制,一对一帮扶玉树州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贵德县、门源县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截至目前,全省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为54.02%,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为45.66%,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高。

  三、公益导向,赋能医院提质增效。以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通过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引导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一是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等政策措施,在试点基础上,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按照“一院一策”全面系统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西宁市获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央财政给予5亿元资金支持。二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实行分级分类调控办法,优化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增加薪酬总量,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57.45%,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出台完善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收入差距。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调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基层职称评聘“双定向”政策。三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3675项,涉及调价金额12.61亿元。加大对民族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倾斜力度,全省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共567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项目占比达到88%。将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至36.64%,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四是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推进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与陕西等8省区建立省际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全省累计互认项目171万次,为患者节约费用4550万元。在13家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已服务患者2058人次。五是推动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四五”以来,累计建设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6个、省县共建中(藏)医重点专科32个,县级中(藏)医医院建设“两专科一中心”30个。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联合西藏制定《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出版发行《青海省藏药“佐太”及其原辅料质量标准和炮制规范》,填补了藏药“佐太”质量标准和炮制规范的空白。

  四、协同发力,推进医保医药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坚持精准发力,持续深化医保、医药领域改革,提升民生福祉获得感。一是完善医保领域改革。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至职工近亲属。率先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DRG/DIP付费方式实现统筹区域、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全省医疗次均费用下降1100余元、平均住院床日下降0.8天,将项痹等6个病种纳入中(藏蒙)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范围,群众负担持续减轻。二是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建立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以省为单位统一医共体药品目录,收录药品1140种。制定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药品配备使用指导目录,保障儿童临床用药安全。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集采药品1202种,耗材127类,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5%,有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通过多年改革,全省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改革前的5.87%提高到11.18%,个人卫生支出占比由改革前的33.01%下降到19.31%,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改工作迈向新高度。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青海日报记者问: 

  综合医改的推进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请问,青海省财政部门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和具体的措施?谢谢。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范 瑾

  

  谢谢您的提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省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水平。“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直接投入达到441亿元,年均增长2.86%。

  一是坚持供需兼顾。对供方,按照“建设靠政府、运行靠服务”的原则,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六个方面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予以补助,全省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50%以上,六项投入占公立医院六项支出的95%左右。对需方,持续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支持力度,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省级统筹,不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给予参保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700元,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是给予合理补助。一方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各级财政将政府投入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自2015年起省财政分别按照50%、70%、100%的比例对省级、市州级、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进行定额补助,每年补助3.2亿元(省级1.2亿元,市州级0.8亿元纳入对下补助基数,县级1.2亿元),“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对公立医院直接补偿从2021年的1.74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7.06亿元,翻了4倍、年均增长32.3%。另一方面,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三是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对涉藏六州纳入规划的基建项目给予全额支持,省本级、西宁市和海东市纳入规划的基建项目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支持,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实施病房改造提升和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足额保障高原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和实验室设备购置资金,推动高原医学研究实现重大跨越,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缩小我省与全国先进诊疗水平的差距,满足群众重特大疾病服务需求。支持西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提升西宁地区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增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继续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改革为源动力,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有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全面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谢谢!

  人民网记者问: 

  我们了解到,人事薪酬改革也是综合医改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请问青海省在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人事薪酬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广霞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关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聚焦人社职责,扎实推进综合医改,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用人机制。我们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优化基层人才招聘办法,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创新优化引才方式。落实医疗卫生人员招聘自主权,支持卫生健康部门结合事业发展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需求,采取自主招聘、校园引才、定向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精准引进所需人才。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岗位限制,采取设置特设岗位的方式先引进后消化,有效提高引才效率;同时,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通过约定不超过5年服务期限,帮助基层卫生机构留人用人;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完成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充实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引才岗位4400余个。二是分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分类优化设置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设置岗位方案、聘用条件、考核办法,健全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标准的岗位竞聘机制。坚持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并单独核定“双定向”高、中级岗位比例,稳定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三是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承担医学院校教学任务重、认定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位结构比例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加强重点科室、团队建设以及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对引进和培养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延退的高级专家,所聘岗位可按特设岗位核定并单列管理,发挥岗位资源最大效益。

  第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我们不断健全职称评审制度,鼓励支持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智力向基层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水平。一是引导人才到基层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明确市(州)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技人员申报副高职称时,须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1年以上,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二是鼓励人才在基层建功立业。首次将医疗卫生领域纳入省内六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管理工作,并对乡镇基层工作时间长、待聘时间长、任职时间长和业绩突出的专技人员在职称评聘条件上给予了倾斜。截至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有1624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双定向”及单独划线倾斜政策取得相应职称。三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高标准开展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评选,近5年来卫生领域共选拔产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青海学者”3人、“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5人、“青海省优秀专家”13人。2024年和2025年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举办“提高西部地区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和“血液质量安全全流程管理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累计培训省内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员70名。自2022年以来,我们遴选卫生领域55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我省特培计划培养总人数的34%)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医院培训,部分学员学成返岗后,现已成长为单位领导或科室负责人。

  第三、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我们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体系,着力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保障作用,有效调动公立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标准,全面兑现年度考核奖,稳步提高了全省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二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分级分类的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建立与考核挂钩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实施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机制,为公立医院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务人员收入给予了充分的政策空间。同时,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通过搞活内部分配,重点向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明确乡镇卫生院可参照公立医院的办法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有效稳定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通过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使医护人员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更加坚定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谢谢!

  青海广播电视台记者问: 

  看病就医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和关注的话题,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请问,近年来青海省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谢谢。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端 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近年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着力提升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计划年内投入运营,覆盖普通外科、呼吸内科、急诊ICU等共11个住院科室,拟开放床位300张。前期过渡阶段在省人民医院设置床位200张,引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管理模式,开展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大血管心脏外科技术平移,已平移新技术77项,填补我省空白4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3项。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2025年底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前期过渡阶段在省中医院设置床位100张,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累计选派肿瘤科、心血管科、针灸、基建、管理等方面60余名专家来青工作,围绕针灸脑病、中医肿瘤、心血管疾病开展技术平移,打造优势专科,开展循经灸技术、醒脑开窍针刺法等相关技术的临床运用,已平移新技术15项,填补省内空白3项。同时,在海东市、海南州、玉树州布局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年内陆续投入运营,区域内危急重症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差距大幅缩小,市州级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组建4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等统一管理,覆盖62家县级医院、38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4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累计建成22个县医学影像中心和心电诊断中心、15个医学检验中心、8个医共体中心药房,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医共体内推行“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带动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推广中(藏)医适宜技术,目前全省400多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提升到54.02%,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三是持续加强本土卫生人才培养。国家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青机制,对口支援青海的6省市选派高水平医疗专家280余名,通过“传帮带”结对培养本土人才1758名,全省372名医务人员赴支援省市医院进修深造。建立青南环湖支医工作机制,省上每年安排283名医务人员下沉青南环湖地区6州医疗机构,开展年复一年的对口帮扶,帮助6个州的州、县级医院开展临床新技术、培养当地人才,加快提升6州危重症诊疗能力。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累计培养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2030名,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3424名,培训助理全科医生458名,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477名,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夯实村医队伍,历史性将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2023年以来共招录537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出台“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政策,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四是推进远程医疗信息化建设。建成省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平台,以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会诊为重点,由省级12家三级医院提供技术支撑,覆盖省、市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省共有579家医疗机构接入平台,依托平台已累计开展远程会诊2813次、双向转诊8076例,远程影像诊断39080例、远程心电诊断5093例,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上下联动,线上指导基层开展诊疗服务,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通过一系列举措,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公立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不断提高,初步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的目标,群众健康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谢谢!

  中国发展改革报记者问:

  请问“十四五”以来,青海省医保部门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爱萍

  

  感谢您的提问,我从五个方面回答。

  一是保障功能持续增强。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不断强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稳定运行,个人账户共济作用和统筹基金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在织密基本医疗保障网,不断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的同时,我们扎实做好巩固衔接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2025年,共为50.26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资金1.05亿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共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5.86万人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二是医药管理提质增效。制定2025年医保目录,共3219种,其中在国家目录基础上增补地方民族药60种,各族群众用药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出台并不断优化藏蒙医院制剂医保目录,当下共531种3200个,为全国民族医药管理探索了青海经验。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区、机构、病种、基金覆盖面均提前完成阶段性任务。为有效降低不孕不育患者生育成本,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和群众期盼,我们将“取卵术”“胚胎移植”等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截至目前,共为4942人次支付待遇643.03万元,有效解决了“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

  三是价采红利加速释放。坚持把药品耗材集采作为惠民利企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累计集采药品1202种、耗材127类,平均降价55%以上,在青海人口较少、用量较小、药品配送半径大的不利情况下,成功挤压了药价虚高水分。牵头组建涉藏地区藏药采购联盟,积极推进民族药联合采购。国家医保局指出,青海省为全国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提供了新的实践经验。扎实推进“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对群众需求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从严把好药品价格关,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省在全国医药价格治理工作会上受到点名表扬。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意见和全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累计动态调整服务价格3675项,涉及调价资金12.61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四是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通过推动健全法制建设、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联席会议、社会监督等制度,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项行动、大数据分析、部门协同、集中宣传等形式,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十四五”期间,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高压震慑态势下,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成效显著,我省各级医保部门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579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8231家次,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50家,暂停协议599家次,行政处罚578家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72条,移交司法机关问题线索31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07亿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五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经办服务事项,实现生育登记备案等16项高频事项“全省通办”,有效解决参保群众办事“两头跑”“折返跑”问题。依托五级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全面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实现直接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发放周期压缩至8个工作日。扎实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全省累计激活医保码600余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刷脸”结算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全覆盖,使用率全国最高。结合省情实际,上线青海医保APP和医保码藏语版,方便藏族参保人员。与省药监局联合制定发布民族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管理追溯码管理办法,确保2026年起民族医疗机构制剂正常扫码结算。

  谢谢!

  央广网记者问: 

  在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药品监管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在强化药品监管方面,青海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推进工作?谢谢。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积庆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统筹推进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建立“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现数据互联与系统互通。完成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疫苗规划系统、异常反应监测系统与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全面对接。实现全省医保数据比对排查执业药师挂证线索。形成合力推动药房管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机制。二是扩大医保目录覆盖范围。与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协作,将藏(蒙)医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管理。目前已将150种中藏药饮片和531种藏蒙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推进“青海名方”遴选与新药转化。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制剂“青海名方”遴选,挖掘本省经典验方,建立名方库,推动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目前首批4个品种正在公示,年底前完成第一批“青海名方”确认。四是优化调整医疗机构制剂备案与调剂使用政策。联合省卫生健康委修订《青海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关于支持中藏医药发展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通知》,明确医联体、医共体内制剂调剂范围,进一步加强调剂使用监管。五是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出台《青海省藏药制剂通用名称翻译指导原则(试行)》,统一藏语翻译规范;制定《青海省藏医医疗机构中(藏)药饮片临床应用技术指南(2023版)》,规范432种中(藏)药饮片的临床应用;编印《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实现藏蒙药材名称和炮制方法的统一。六是持续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制定年度《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用分级监管,建立问题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277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5起,罚没款近500万元,移送涉嫌刑事案件2起。七是强化监督抽检工作。聚焦问题多发企业、高风险品种、常见问题品种、销量大品种及集采中选品种,科学制定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计划,提高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实现对省内生产企业和在产品种“全覆盖”。2025年完成药品抽检1042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17批次,化妆品抽检755批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衔接,持续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重点对药品使用单位、医保定点药店实施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坚守药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尤其是农牧区、城乡结合部、村镇药店,以及村级卫生室、乡镇(社区)卫生院药械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过期药、回流药、自制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特别是关注小程序、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带来的安全风险,全力保障网络销售药品安全。三是持续加强特殊药品、集采品种质量监管。对全省在产的特殊药品和集采品种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全品种抽样检验。

  谢谢!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xx/wjxw/202510/t20251031_3754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