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费后报销?这3种情况医院有权让你垫钱!
2025-08-05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明明交了医保,住院却被要求先全额自费,之后再拿单据去报销,这合理吗?” 这是许多患者都遇到过的问题。今天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调研员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医院要求先自费是合法的:
1. 跨省就医未备案:在非参保地就诊且未提前备案,就需要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2. 未带医保凭证:没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院无法核实信息,需先自费再凭凭证报销;
3. 特殊诊疗项目:涉及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工伤、美容类项目等,不在常规医保报销范围,也需先自费。
不过,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常规就诊时,如果医院没有正当理由,强制要求患者先自费后报销,这种行为就涉嫌违规。患者可拨打12393向当地医保局投诉。
另外,如果使用了非医保目录项目,比如某些进口药品、特殊检查项目等,这类费用本身就无法通过医保报销,也就不存在“先自费再报销”的说法,需要由个人承担。
小政提醒大家,即便是合规的先自费后报销,也要保留好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单据,并在规定时限内(通常3-12个月)申请报销,超期可能无法办理。
你在就医时遇到过先自费的情况吗?最终报销顺利吗?欢迎分享你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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