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局的监督流程
黑龙江省信访局的监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受理投诉:
·通过12303热线或其他渠道接收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进行登记,并录入信访投诉监督系统。
2、初步审查与分类:
·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是否属于信访投诉监督范围。
·根据审查结果,将投诉分类为不同的处理类型,如直接答复、转送办理、督办等。
3、核查与比对:
·对投诉内容进行核查,比对系统内的信访事项办理信息和实际情况。
·采取电话、实地等核查措施,对案源及信访事项办理信息进行比对分析。
4、处理与移交:
·根据核查结果,对不存在问题的投诉进行存档或抄送下级信访部门处理。
·对确实存在问题或线索的投诉,按照投诉类别或案源类别进行移交处理,如移交被投诉单位处理、移送至省信访局机关纪委处理或省纪委监委处理等。
5、跟踪与反馈:
·对移交的投诉事项进行跟踪,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及时反馈处理进展和结果给投诉人,并接受其监督。
6、审核与问责:
·对下级信访部门上报的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整改到位。
·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因问责。
7、总结与提升:
·对监督流程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和优化监督机制。
·通过监督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信访局的监督流程体现了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了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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