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2、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3、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指导各地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6、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并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7、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并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
10、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1、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及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以及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2、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运用: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3、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相关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4、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和指导。
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负责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如需更多信息,建议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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