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方式多样且全面,以确保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其主要的监督方式可以归纳如下:
一、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定期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供应单位等进行检查,同时也不定期进行抽查,以确保监督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监督对象的卫生状况、执业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特定问题或领域的检查:针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处置等特定问题或领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跨部门联合检查:与自治区其他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三、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
·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公开透明:将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
四、信息化建设与监督
·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电子监管系统等方式,实现监督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共享,提高监督效率和准确性。
·远程监督与指导: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监控和指导,对偏远地区或难以现场检查的单位进行有效监督。
五、公众参与与监督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卫生健康监督,及时反映问题和线索。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
六、创新监督方式
·联合监督:如采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州市地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首次采取线下询问、线上视频连线各地州市人大进行互动的方式,打通决策层、管理层与实施层之间的“通路”,创新了专题询问方式方法,拓展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综上所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方式涵盖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信息化建设、公众参与以及创新监督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
【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招募法制宣传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153985,15340162831,010-5338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