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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024-07-18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政策规划与资源配置:组织拟订自治区国民健康政策,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政策,并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疾病预防与控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公共卫生服务与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5、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6、老年健康服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药品与食品安全: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8、指导与保障:指导地州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9、老龄委员会工作:承担自治区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致力于推动健康中国、健康新疆战略的实施,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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