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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职业病的工伤保障:你的权益不容忽视!

2024-05-24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伤事故不可避免地成为职场中一部分员工不得不面对的风险。而对于这些因工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否有保障呢?接下来将有全国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讲解这部分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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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简单阐述了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以及受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是两方面: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内及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还有一种是职业病,指的是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责任相关的活动时因为接触到一些有毒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而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后,参保者将享受一系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等。主要为减轻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同时对于经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还可以享受伤残待遇。而对于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条例》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伤残等级的确定将直接影响伤残待遇的发放标准。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等,主要为保障工伤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工伤保险制度能有效运行,同时也希望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方面能够加强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营造严格安全和谐的社会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