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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办理条件

2024-04-17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办理条件:

我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及时予以办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用其从事违法活动。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我委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权利人的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权利人。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9.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0. 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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