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访局机构设置
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会务、接待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信访干部学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办信处: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书面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书面来信事项。
接访处:负责接待、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
来访协调处:负责维护信访秩序,协调处理涉及信访秩序稳定的相关问题。
网上信访处: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网上信访,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网上信访事项。
法规处:负责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承担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起草和政务公开工作。
督查处:负责相关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
综合处:承担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信访调研和理论研究。负责信访数据分析、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信访业务培训、综合性文稿起草。
信息技术处: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拟订信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信访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人民建议征集处: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民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办理和督办相关来电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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