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重磅出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乱象”将被彻底终结!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服务、伪造医学文书等行为,就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作出严格规定,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新规主要的监管措施有三核心方面,
一、严把准入关口。各地医保部门需综合考量公众医疗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并动态调整。申报机构需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严禁医务人员“挂证”行医。同时,新纳入机构将接受6个月政策辅导期考验,期间违规情节严重者直接解除协议。
二、强化过程管理。医保部门需借助智能审核系统实现费用审核全覆盖,同时结合大数据分析,对长期住院、高频入院等异常行为进行实时监测。支付方式,严禁医疗机构以费用限额为由要求患者院外购药或强制出院,住院期间外购药品费用原则上纳入医保总额。药品耗材采购环节全面推行“无码不采、无码不付”,省级采购平台已实现追溯码全流程应用。
三、完善退出机制。对于虚构服务项目、伪造检查报告、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形明确退出标准。对拒不配合检查、集体串供等恶劣行为,医保部门可立即暂停结算并解除协议。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加强与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医保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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