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提交材料不配合?后果自负!
2025-02-28 来源: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专家鉴定组的角色至关重要。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宣传员为我们详细解读了相关条例中关于专家鉴定组工作流程的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可以有效提升医疗事故处理的效率与公正性。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医疗事故争议双方的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每位参与者都能以此为导向,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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