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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01-03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闽药监厦稽办送告〔2024〕011号

  

  

  纪瓷美(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办于2024年12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询问通知书》(闽药监厦稽办询通〔2024〕011号),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办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办领取《询问通知书》(闽药监厦稽办询通〔2024〕01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询问通知书》(闽药监厦稽办询通〔2024〕011号)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询问通知书.doc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412/t20241226_6598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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