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健康资讯

中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0-23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省委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2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1月1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构建有力有效整改机制

  (一)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委党组书记、主任龚建平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又亲自领衔“卫生健康现代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3项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点整改任务。委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按月调度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委党组高标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带头抓好落实。

  (二)全面细化整改任务。委党组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每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时限要求。坚持从政治上查找根源,从制度上分析原因,从机制上补齐漏洞,制定重大政策举措,坚决破除制约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切实强化整改监督。委党组加强对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定期召开委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委巡视整改办出台销号管理办法,定期印发工作提示,严格实行“每月一调度”机制。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的监督,动态沟通汇报问题和不足,驻委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巡视问题整改的同时,通过座谈、调阅、个别交流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系统提出五个现代化目标任务;出台《江西省建设卫生健康“四区四高地”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及2024年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蓝图。二是提升资源质量。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7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累计平移新技术、新项目645项,填补省内空白211项,在呼吸、神经、心血管、癌症等方面完成844项核心技术覆盖,覆盖率达87.5%。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9个。三是推动资源下沉。对30个重点县(脱贫县)、40个非脱贫县实施重点对口帮扶,确保支援工作不断档、人员不缺位,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2.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医院监督管理。制定实施《江西省医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二是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的通知》,分类别、分领域推进64个专业省级质控中心建设。三是培育公立医院发展动能。启动实施培英、补链、强基、扩容、振兴、海智等“六大人才工程”,实现省级人才项目和资金零突破,首次与省委人才办联合实施“赣鄱英才计划”卫生健康创新人才项目,计划5年遴选培养100名创新人才;全省医疗卫生领域4名专家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名临床、科研骨干成功申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4年全省引进博士179名。

  3.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会同省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制度36项,构建了以实施意见为主体、多项具体配套制度为支撑的“1+N”系统治理模式。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查,深刻剖析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确保集中整治落地见效。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补足政策短板。制定实施《关于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西部中医药强省引领区双轮驱动行动计划》《江西省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数》《江西省中医药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关于推动热敏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体系。二是强化科研平台管理。分批次开展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考核工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三是推进中医药创新传承。出台《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征集方案》,评选出44项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动中医药传统(民间)技法、技能创新转化。

  5.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一是突出医防融合。起草了《关于“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发布《江西省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白皮书》《江西省健康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指南》,探索建立健康积分指标体系。二是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出台《江西省关于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三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批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遴选,举办全省首届“我秀我健康”脱口秀大赛、健康科普讲解“达人”大赛,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30.13%。

  6.持续加强老年人健康保障。一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11家老年医院建设,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9%,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医养结合床位数达3.49万张。二是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的通知》,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获得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政策支持,将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列入紧缺卫生健康人才“补链”工程,持续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能力提升培训。

  7.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修订《江西省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生育资金使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省托育机构数达4128家,托位数18.8万个,规范化培训合格家庭健康指导员2639人,全省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点县级覆盖率达60%。

  8.积极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出台《关于推进江西省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实施意见》,完成14家试点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业务上线工作,有序推进“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调阅共享。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和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计价收费行为。

  9.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一是加大基层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会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实施专项招聘,充实乡村医生岗位,落实编制保障。大专以上医学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初步实现“县强、乡活、村稳”的目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为63.93%,县域内就诊率为77.5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56.6%,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80.31%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打造54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522个基层特色科室。三是持续做好返贫动态监测。依托国家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管理系统做好监测,将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指标,截至目前,全省三类监测对象签约率达99.24%。

  10.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一是持续深化重点改革。全省89%的市、县(市、区)实现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完成2024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深化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与本统筹区就医DRG/DIP付费同病同治同价。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多渠道降低群众就医负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同比提升5.58和6.32个百分点。二是扎实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落实的通知》,建立省级指导推动、市级统筹推进、县级具体实施的推进机制,45.68%的县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三是持续推动县域综合医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竞争性遴选,每个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1500万元。

  11.补齐大数据信息化实施监管短板。加快推进江西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编制并完成2024年度江西省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技术方案,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平台整合各级医疗机构业务系统信息数据,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的深度融合。

  12.加强应对公共卫生风险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建设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平台,深入开展调研,梳理建设重点,印发技术标准,制定《全省疾控机构联网技术方案》,全力推动各级疾控机构接入政务外网。提升公卫队伍能力,积极开展传染病应急专业人才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基层专业人员2000多人次,不断提升专业人才队伍应对公共卫生风险能力。

  13.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出台《江西省卫生健康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展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实现在昌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组织安全生产“回头看”,180项问题整改到位。加快推动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定期调度通报全省三级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情况,补齐医院安全短板。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和作风建设。

  14.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出台《中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责任清单》,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规范内部审计程序,进一步推动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15.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廉医风”为主题,聚焦八项重点教育内容,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行业氛围。进一步突出“以案为鉴”,组织委直医疗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6.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中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持续纠治“四风”。二是力戒形式主义。把作风建设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当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卫生健康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有据可依,力戒形式开工。三是加强行业协会监管。制定《委管社会组织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阵地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学术活动经费来源、劳务费发放,组织开展劳务费发放专项审计,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17.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强化违反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召开医保基金行纪衔接联动监督沟通协调会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联动监督工作;出台《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规范(试行)》,切实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出台《检举控告处置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时限;出台《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受处分人员后期教育监督管理。

  18.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举办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纪检干部党纪学习教育暨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培训班,并抽调委机关纪委和委属单位干部轮训,有力提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1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江西省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财会监督现场调研,组织委直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督促各预算单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对闲置资产纳入公务仓管理,盘活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20.强化工程项目监管。出台《关于委直单位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卫生健康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定期调度督查项目建设情况,提升项目规范管理水平。制定《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卫生健康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参数的编制及流程。

   (三)着力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21.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省大型医院巡查范围,纳入政治巡察内容,纳入委直单位党建年度考核重点。

  22.指导委属医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印发《江西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重点检查评价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举办全省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组织委直医院围绕公立医院党建“七个全覆盖”任务自查自纠,及时修订完善“两个议事规则”。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领航”行动,围绕提高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行质量,制定5项工作措施并推动落实。

  23.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举办委直单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委直公立医院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切实提高直属医院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建立省卫生健康委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实施干部选拔和培育“双一百”工程,用好年轻干部和各年龄阶段干部。

  24.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开展酒驾醉驾教育。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坚决遏制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二是从严规范干部兼职事项。制定加强委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等管理规定,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行为。三是加强个人事项查核比对。严格执行个人事项“双审核、双签字”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核查业务学习培训,堵塞个人事项查核比对中的漏洞。

  2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科学谋划党建工作。紧扣202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制定委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为牵引,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二是健全党建考核机制。召开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建立委直单位工作日常考核台账,将日常考核情况纳入委直单位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委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指导培训委直单位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四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107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含1个延期换届),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整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明确党费缴纳基数、党费缴纳比例等工作要求,引导每名党员规范、自觉地履行好党员义务。

   (四)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

  26.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巡视定期调度机制。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统筹推进,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巡视整改进展,定期下发整改工作提示,不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二是严格做到真改实改。完成原省卫计委干部培训中心赣卫招待所账户撤销工作。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南昌医学院、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工作领导与协同的工作细则》,加强委党组对南昌医学院、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工作的领导,统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提高部门工作质效。

  三、加强追踪问效,持续深化整改,推动更多制度成果落地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党中央、省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委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尹弘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坚决纠正思想上、政策上、工作上的偏差,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压实政治责任,扎实抓好持续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及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抓住节点、务求实效;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药综合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改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整改难度大、涉及深层次矛盾的“硬骨头”问题,作为后续整改的重点和关键,逐步实现突破。集中整改结束后,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长期整改任务落实,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坚持融合促进,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贯穿于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之中,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持续营造卫生健康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主动对标省委“三大高地”“五大战略”,加快实施卫生健康“四区四高地”建设行动,切实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6265623;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30006;电子邮箱:jxsjgdw123@163.com。

  中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10/21/art_38017_50368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