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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初次轻微违法可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4-09-04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特约记者 杨萍)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吉林省卫生健康医疗监督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明确对2类专业6项初次轻微违法事项不予处罚。其中,医疗卫生技术管理5项,医疗卫生人员管理1项。

  据了解,《清单》从卫生健康领域监管工作实际出发,体现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明确了监管类型、不予处罚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及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清单》强调违法行为系“初次发生,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改正的,免于警告行政处罚,但应当由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适用不处罚条件。比如,在医疗卫生技术管理方面,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验收验证制度的;在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方面,乡村医生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原文链接: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9/4/art_38021_4998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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