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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械罚〔2024〕15号)

2024-07-31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药监械罚〔2024〕15号

  当事人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781MA4RN6DP8M

  法定代表人

  李海卿

  违法类型

  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载脂蛋白质控调机用2瓶,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校准调机用1瓶;2.处罚款285816.28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7月29日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执行

  备注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zfxxgknew/c100812/c100826/202407/t20240730_3341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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