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办理指南
一、办证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二、委托受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健康人技中心)。
三、使用范围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卫生健康人技中心领取或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右下角“常用网站”→广西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办理指南)→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经执业机构初审盖章交考试报名所在县(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向卫生健康人技中心提交材料→卫生健康人技中心受理→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报国家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修改信息→卫生健康人技中心制证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
五、须提交材料
1.《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二份。
2.《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如身份证号修改需提交当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姓名、性别修改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所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
六、受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号5楼505室。
联系电话:0771–2618852。
附件: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rcyjsfwzx_49747/bszn/t184532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