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三强化”推行生活美容场所信用监管
为进一步增强生活美容场所卫生管理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4月2日,桐城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4家生活美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暨诚信文化宣传。近年来,桐城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增强生活美容行业透明度,推进生活美容机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工作,做好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公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配置监管资源、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监管,落实落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对生活美容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出卫生信誉度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对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等问题较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强化媒体宣传,注重信息公开公示,推行信用监管。通过政府网站和工作群,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同时,对评出的卫生信誉等级、典型违法案例、执法检查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
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诚信引导。向生活美容场所经营者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宣传资料,告知指导经营者要遵守相关法律,以及违反相关法律的后果。重点宣传“生活美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场所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详细讲解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与经营者签订《生活美容和中医养生场所服务承诺书》,告知经营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违法行为,也是欺骗消费者行为。截至目前共对122家生活美容场所签订服务承诺书。
下一步,桐城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所将建立健全辖区内公共场所信用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卫生信誉度评级,促进公共场所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sxgz/5714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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