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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举办全省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

2024-01-24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为持续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1月18日,省医疗保障局举办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及培训会。部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和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江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现场为38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集中组织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使用管理条例》等医保政策文件。海南省第二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共计118名,由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财政、卫健、公安、市场监督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高校教师、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组成,覆盖全省18个市县。社会监督员在两年任期中,将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对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情况和各级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医保政策,并随时向省医保局反馈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琼海市中医院护理部副主任符兴南、海口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高香奇、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德浩代表社会监督员发言。他们表示,成为我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深感荣幸,倍感责任重大,将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提高监督能力,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活动。

  

  会议指出,社会监督是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监管格局的重要一环,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医疗保障事业行稳致远、提质增效、蓬勃发展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吸纳各方面力量参与医保部门的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丰富医保监管方式的有力举措,也是医保部门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有效途径,对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位社会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社会监督员身上沉甸甸的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医保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当好向人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监管法规的“宣传员”;二是当好沟通传递医保部门和参保群众声音的“联络员”;二是要当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大胆监督的“监督员”;三是当好主动调查研究医保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为医保决策谏言献策的“调研员”。

  会议要求,各位基金监督员要加强政策学习,全面掌握医保工作的新动态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开展监督工作所必备的基本业务知识,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做到“监督有方”;要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活动,做到“监督有矩”;要妥善处理社会监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推动个人事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履行两不误、两促进,防止顾此失彼,做到“监督有度”。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认真履行医保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守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ywdt/ybdt/202401/t20240124_3578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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