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34号)文件要求,2023年7月,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开展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经专科评审,将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中心建设单位向国家推荐。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14日-7月20日)。
各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中医药局提出书面意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意见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
联系电话:0771-2802993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6790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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