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07-05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3〕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医疗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 滨海新区(塘沽) |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30_6340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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