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关于2023协议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录的公告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录(截至2023年5月31日)予以公告。
附件:1.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当前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签订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附加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23年6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3 当前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相关附件: 附件4 签订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附加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相关附件: 附件1 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药机构名单.xlsx 相关附件: 附件2 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20_6327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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