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简介: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1月13日,办公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4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
一、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省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陕西战略实施;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内设机构:
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法规处
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局、基层卫生健康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
卫生应急办公室(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与宣传处
综合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处)、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处
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健康促进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
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电话:029-12320、029-12320
委门户网站投稿邮箱:sxwjwwz@126.com
网址:http://sxwjw.shaan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