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简介

简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我省医疗保障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的区域调剂基金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基金绩效评价,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組织制定并落实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执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和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牵头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管理各项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省医疗保障局应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应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网址:http://ybj.fujian.gov.cn

电话:0591-8631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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